十八岁生日那天,我刚从电脑城出来就去了教务处。
刚办完退学手续,就收到了爸爸打来的电话。
「秦伶,你马上给我回来!」
声音之大,周围的人都向我投来了注目礼。
我没有反驳,回到了那个让我恶心的家。
刚进门,我爸就冲过来甩了我一巴掌:「你这个孽障,做出这种丢人现眼的事情,你把我们家的脸都丢尽了!」
我妈在旁边哭诉着:「早知道你这样,还不如在你出生的时候就把你掐死!」
表妹柳小嫣扯了扯我妈的衣服,为我「求情」:「姑姑,你就不要骂表姐了,表姐也是一时糊涂才偷了东西,她才十八岁,还不懂事。」
呵——
一时糊涂?
她倒是挺会开脱。
如果我不是当事人,我都快信了。
要不是她哭着求我帮她拿那条价值五万的手链,我也不会被以偷窃的罪名被开除。
我冷冷地看着她:「柳小嫣,你跟我都是第一次做人,没必要这么装。」
她哭丧着脸:「表姐,你怎么这么说我,我可是为你好。」
为我好?
我冷笑一声,没说话。
就在这时,校长给我打了电话:「路同学,这件事对方已经报了警,如果走程序的话,你就要进去坐牢,我看你还是主动退学吧。」
坐牢?
我笑了。
我不过是帮表妹取了一条手链,就要背上坐牢的罪名。
还真是讽刺。
见我挂了电话,我妈又开始骂我:「你这个赔钱货,就知道闯祸,明天就给我滚出去!」
我什么都没说,只是回了自己的「房间」。
说是房间,其实就是与厨房相连的一个小空间。
前世的我被父母扫地出门后,只能靠着兼职赚学费。
可就在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天,我却被诬陷偷窃。
而我那对父母非但没有帮我,反而让我赶紧滚出家门。
我不堪重负,选择了轻生。
再次睁眼,我竟然重生回到了被赶出家门那天。
既然不念书,那就自己找工作。
反正那个家我也不想待下去。
第二天一大早,我就背着我的旅行包坐上公交车去了城里。
包里只有二十块钱,还有几件换洗的衣服。
下了公交车,我随便走进了一家机床加工厂。
刚走进去,我就踩到了一个人的脚。
「嘶——」
我低下头,连忙道歉:「对不起,对不起。」
男人不耐烦地抬起头,单手撑在我的肩膀上:「喂,厂妹,你……」
话还没说完,他就愣住了。
我缓缓抬头,对上了他那双狭长的桃花眼。
哟——
这不是以后财经杂志上的那位大佬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