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沈沁,你不就是个满身铜臭味的商人之女吗?】
【你以为有钱就了不起吗?】
【我告诉你,这里是书院,不是你家,我们不稀罕!】
看着挡在季修文身前的林乐瑶,我有些恍惚。
视线对上季修文的目光,我忍不住后退了一步,扶住了旁边的白墙才站稳。
十八岁的季修文,脸上还带着一丝书生气,瘦削的肩膀,衬得书生服都宽大了几分。
然而他实在生得好看,身材高挑,皮肤有种常年不见阳光的苍白。
只是那双眸子实在出彩,亮得好像天上的星星,竟生生把平平无奇的衣服衬得贵气十足。
这样的季修文,我有多久没见过了?
十年?
还是二十年?
太久了,记忆已经模糊了。
毕竟,那已经是上辈子的事儿了。
季修文看我后退,微微一怔。
林乐瑶还在喋喋不休,我却什么都听不进去了。
眼前这一切,和上辈子一模一样。
当时就是这样,他不肯接受我的救济,我却以为他皮薄,偏要救济他。
季修文家境不好,他爸是个烂赌鬼,从小只会输光了钱后喝得烂醉,回家打骂他和他妈。
他妈不堪折磨,最后投河自尽。
他从小就跟着爷爷奶奶生活。
等长到七八岁,他最喜欢去村里的学堂旁听。
教书先生也不管他。
等到了十六岁那年,他考取了童生。
可想要更进一步却是不可能了,毕竟束脩可不是他能出得起的。
还是村长看他有读书的天分,哄着全村的人东拼西凑,送他来了书院。
山长也是惜才之人,免了他的学费,再多的,也只能靠他自己去挣取了。
好在学院设置了勤学岗,凭借着他的勤奋,混个温饱总不是问题。
那时候,能上得起岳麓书院的,要不是有真才实学之人,要不是家里有钱来混个名声的有钱之人。
季修文是有才的,虽然没钱,但他从来不觉得是什么丢脸的事,永远不卑不亢。
他太与众不同了。
他就像温室里生出的一株清新又顽强的兰草,和我周遭的奢靡格格不入。
我就是在那时候喜欢上了他。
我喜欢他,所以看不得他受苦。
那时候年纪小不懂事,总是自以为是地一切我觉得好的东西塞给他。
他晚上要去抄书早上赶不及吃饭,我就从家里带了饭盒给他,足有三层。
【季修文,我家厨娘烧的燕窝炖益乳鸽,很是滋补,你尝尝!】
【还有这道枣泥酥,香甜可口,我最喜欢了。】
那时候,我是皇商沈家的掌上明珠,从小过的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,身边所有的人都宠着我,以至于大脑空空,不思进取。
我只想把最好的东西给他。
却完全忽略了,他想不想要。
他的同窗都在起哄:【季修文,他懂什么燕窝啊,啊哈哈,恐怕鸡窝倒是很懂!】
我怒瞪他们,骂道:【咸吃萝卜淡操心,关你们什么事!】
我没看到就修文用力捏紧饭盒而失去血色的手指。
他顿了片刻,把饭盒还给我,冷淡道:【谢谢沈小姐的好意,季某受不起。】
【别啊季修文,】有男同学朝他挤眉弄眼:【要是攀上了沈沁这个高枝,你这辈子都吃穿不愁啦!】
【就是,到时候你爹不是想赌多少就赌多少,再不用打你生活费的主意了,哈哈……】
所有人哄堂大笑。
季修文却一下子站起来,转身出去了。
我在后面追着要把饭盒塞给他:【季修文,你别听他们胡说,快把饭吃了,不然晚上抄书身体受不了的。】
他站住,猛地回头。
我愣住了。
他眼里满是憎恨与嫌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