换上衣服,打开屋门。
我爸不在。
弟弟南家宝正吃着炸鸡打游戏。
他才 12 岁,165 的个子将近 200 斤,顶我两个还多。
食物碎屑乱飞,嚷嚷着要买游戏里的新皮肤。
茶几上有清理不出来的厚重油污。
我妈端着水盆在一边。
洗着除我以外全家人的衣服,含内裤袜子。
她瘦得脸部凹陷,皮肤都是褶皱,一双眼乌蒙蒙。
只有在望向南家宝时才能流露出几分柔色。
仿佛那是她今生最伟大的作品和唯一的指望。
她见我出门,立刻猜出我要去找江宋。
皱起眉:「不要脸的东西,小小年纪就只知道往男人家跑!」
「跟他这么久,肚子也没点动静。等你们高中毕业,大少爷去大城市,谁还记得你是谁!」
我正要走,我妈更是来劲。
她甩了手上的水,戳着我的肩膀。
一张脸扭曲狰狞。
毕竟我是她苦难生活的唯一发泄口。
「你哑巴了?你妈辛辛苦苦把你养这么大,让你说句话都不肯。说你不要脸说错你了?
「年纪轻轻马上就是让别人玩烂的破鞋……」
南家宝嘻嘻哈哈重复:「破鞋!破鞋!」
我蹙眉,一把抓住她的手。
「这衣服是江宋送的。
「你弄脏了,他不开心,南志强的工作还能保住?」
我妈一愣:「你敢对我动手?!」
「不要脸的臭婊子,吸了家里的福气,让我天天在外面被人戳脊梁骨,你怎么不——」
我甩开她的手,「咣」地关上门。
也没挡住后面的「去死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