环山公路早就插好彩旗。
夜风猎猎。
我赶到时,江宋刚熄了手里的烟。
他有 188,穿着修身的赛车服,在人群正中格外醒目。
红发不羁,皮肤冷白。
一张好看至极的脸,未尽的烟雾都像是装点。
江宋向来是焦点。
家世最好。
长得最帅。
不少画着浓妆穿着短皮裙的女孩都往他身边靠。
可他只看得见我。
江宋视线与我相撞,心情肉眼可见地变好。
远远冲我伸手:「过来。」
我穿了身卫衣长裤,长发散着,脸上粉黛未施。
与这里格格不入。
之前,我也尝试把自己画成那样。
但在寒风依旧刺骨的初春,江宋毫不犹豫地把冰啤酒兜头淋下。
妆晕开,酒水浸透到脖颈下的衣服。
他低头睨我:「好丑。」
我穿越人群,走到江宋面前,接过他递来的头盔,坐到后座。
周围立刻就有人起哄。
「江少,马子好靓。」
「这么久了江少还没腻。」
「乖乖女,够纯,那就得够……骚。」
一群人笑得不怀好意。
江宋扯了下嘴角,笑骂:「滚蛋。」
头盔挡住了我的表情。
我恨死了这样的环境。
我也想像普通高中生一样。
周末是学习累了跟家人分享心事的时间。
不愁吃穿,没有恐惧。
这时候应该躺在晒得松软的被子里。
而不是,秋风刺骨的环山公路上。
但可惜……即便我不在这,也不会有前面的一幕。
我顺从地环上江宋的腰。
他对我的动作很满意,戴着手套的手拍拍我。
「今天晚上跑赢了二十万。
「最近想要什么,买给你,好不好?」
……
我没说话。
发令枪声响,摩托车如离弦的箭。
我经常想,如果能出意外,我和江宋一起死在这条山路上就好了。
可,真等到速度到极限时,本能的求生欲又让我迅速打消这个念头。
我不能死。
我要离开这里。
我不能被这群垃圾拖进泥潭。
……
我还有,很长很好的一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