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雄就是英雄。
官府匆匆来迟时,陆逍已经平复了这场匪乱。
那些衙兵并不在乎,只麻木的将马匪们的尸体拖去乱葬岗,便作罢了。
他们当一日差拿一日晌银,谁死了谁活着,对他们来讲没太大区别。
可百姓不这么认为,谁救了他们,谁就是当之无愧的大英雄。
陆逍就是英雄。
我一边用英雄替我保下的卤水卖酱菜,一边听着那些买菜人谈论英雄。
他们夸陆逍年少有为,赞陆逍有勇有谋。
亦吹嘘他那日是如何神兵天降,又是如何将那些马匪打得落花流水。
其实在此之前,我是听过陆逍的名号的。
听闻他是永平侯府的小世子,父母族人皆为抵御蛮夷而死,满门忠烈。
而陆逍自幼在宫中长大,本可以做个闲散侯爷的他,却在十六岁那年自请戍守边关。
这一守,就是十年。
这是极符合一个英雄的形象的。
也符合人们对英雄的向往,所以他们期待的眼神,又为陆逍镀上了一层金光。
我听得暗自咂舌,手中的酱菜刀也挥舞的更有力些。
酱菜一块一块的卖,铜板也一枚一枚的攒。
英雄为国为民,不同凡响。
蝼蚁为己为利,俗不可耐。
嗐。
我摇头叹息一声,扬起酱菜刀,剁碎最后一块酱瓜,收摊回家了。
我本以为陆逍于我而言,不过是个市井闲话的传奇故事。
可夜里起酱菜时,却在卤水缸子里摸着了个东西。
那是一块玉佩。
素色的穗子被卤水浸染成褐色,险些被我当成块酱萝卜剁碎。
虽瞧着有些狼狈,可那通透的玉料瞧着比月亮还要皙白。
这个应当是块价值不菲的玉佩。
我拍拍胸脯,有些后怕。
又想起那日长街上,英雄策马而过时,似乎瞧见了玉佩的一角。
这是陆逍的东西。
想必是他那日与马匪鏖战,未曾注意到身侧的玉佩掉落。
这乍听起来其实是个很美好的故事,如果不是掉进我的卤水缸的话。
我用井水投了投,又用皂角搓了搓,那穗子还是灰扑扑的。
想必是已经腌入味儿了。
我左右为难,不知该怎么处理。
我做生意多年,不是没拾到过失物。
有三种处理方式。
第一,摆在摊位上,等失主自己来取。
第二,收摊时若还没人来取,便交给衙门。
第三,没为己有。
可眼下,这三种方法显然都不合适。
平常那些失主丢的都是些小东小西,便是拾到了处理不好也无伤大雅。
可如今这块玉佩,摆在摊位上过于招摇,交给府衙我不放心。
没为己有的话……
我只略想想,心脏便砰砰地跳了起来。
实在是没这胆子。
我左想右想,辗转反侧了一夜。
第二日一早,顶着乌青乌青的眼圈,出摊了。
那块「烫手山芋」,静静地躺在我的案屉里。
我想好了,若这真是陆逍的东西,他弄丢了,想必会来寻,届时我交还给他便好。
玉娘笑我迂腐:「你既晓得是他的东西,去还给他不就是了,何苦每日在这儿傻等?」
怎么还?难道我要将这玉佩送去军中吗?
且不说晋林军驻扎在城郊,脚程都得一个时辰,再者陆逍并不识得我,若是贸然去了,被当成奸细可怎么好?
他虽救了我的命,可我也没必要为了这块玉佩,再把命搭进去。
我摇摇头,无声的否决了这个提议。
我依旧卖着酱菜,等待陆逍寻回玉佩,不过是桩附带的差事。
但我也日复一日的等待着。
冬去春来,夏去秋败。
不知过了多久,久到我以为陆逍已经忘了这枚玉佩的存在,久到玉娘不住的催促我将这玉佩换成铜板时。
我第二次见到了陆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