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天,陆振国带着孩子去部队找她,却意外听到程文秀的姐妹问:
“文秀,当年你为了让林边民上大学,偷了陆振国的大学录取通知书。可是我不明白,你为什么还要设局陷害陆振国?你知道在这个年代,清白对一个人有多重要吗?”
闻言,程文秀目光坚定,没有一丝愧疚。
“边民体弱多病,我担心他上大学后一个人照顾不好自己,所以我向组织申请调去京市,和边民做了四年的夫妻。陆振国性子刚烈,要是知道真相,肯定会找边民麻烦,所以我干脆让他消失四年。”
听到这,陆振国脑子嗡的一声,当场僵硬在原地。
姐妹叹了一口气,感慨道:
“难怪!当时警察说证据不足,可以当场释放陆振国,你却坚持让他坐了四年牢。”
“唉,你和边民倒是幸福了,只是害苦了陆振国。你父亲瘫痪三年,是他不顾闲言碎语,上门做赘婿,刮屎倒尿,日夜照顾。”
“他明明有机会成为中科院的顶级教授,为祖国发光发热。可你却为了成全林边民,害他一生。他出狱后被所有人嫌弃,沦为倒夜香扫大街的,他奶奶得知此事后也被活活气死。”
程文秀依旧不为所动:
“所以我用自己的下半辈子赎罪,一辈子都面对一个不爱的人,就是对我最大的惩罚。可我不后悔,因为和边民在一起的四年,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日子。”
陆振国死死地捂着自己的嘴巴,泣不成声。
他踉踉跄跄地冲出部队,恍惚间却被一辆疾驰的卡车撞飞,当场饮恨西北。
再次睁开眼时,他重生了。
……
“振国,我们都要结婚了,你还在闹什么?”
熟悉的斥责声在耳边炸开,陆振国猛地睁开眼,发现自己竟回到了1977年。
眼前是年轻的程文秀,墙上挂着1977年的旧日历,桌上摆着芥末色的搪瓷碗。
他重生了,现在奶奶还没死,录取通知书还在路上。
“跟你说话呢?你又在发什么呆?”
“边民同志剪指甲时手指破皮了,你赶紧去替他去晒稻谷。”
说着,程文秀拽住他的手腕,就要往门外走去。
陆振国压抑住内心的激动,一把将她甩开,“要去你自己去,这辈子,你休想再让我做你情人的垫脚石!”
闻言,程文秀双眸一沉。
“说了多少次,我只是把边民当成自己的弟弟,你非要这么龌龊揣测我们?”
“如果你再这样蛮不讲理,我看这婚干脆别结了!”
陆振国缓缓抬头,眼神冰冷。
“那就不要结!”
此话一出,程文秀微微一怔,不可置信道:
“你这话是什么意思?”
陆振国冷嗤一声,嫌恶地扫了她一眼。
“他林边民一个大男人手指破个皮,你心疼成这样,恶不恶心?整天想着其他野男人的女人,我可不敢娶!娶了只怕脏了我家门楣。”
程文秀的怒气蹭一下上来,“你不娶我,谁还肯嫁你?你以为你是边民,他有文化,能考上大学,你呢?一个没文化的泼皮!连粪坑都洗不明白!”
听到这,陆振国突然想起上辈子。
出狱后他惨遭嫌弃,白天根本不敢出门,只敢找些晚上的活。
他倒过夜香、洗过粪坑,每日忍受恶臭和带着蠕动蛆虫的粪水。
陆振国攥紧拳头,喉咙像被火辣辣地灼烧着。
“那你嫁给他啊!叫你这个有文化的白月光去洗粪坑!”
说完,他头也不回地冲出大院。
刚走出大院,一阵剧烈疼痛从腹部传来。
陆振国捂着肚子扶着墙,浑身冒起冷汗,他的胃病又犯了。
明明他才是她的未婚夫,明明两人朝夕相处了三年,可程文秀连他身体不舒服都不知道,反倒是对刚认识三个月的男同志一清二楚。
他强忍着疼痛来到邮电所,请邻居老陈帮忙留意一下自己的信件。
并且叮嘱他,倘若程团长来问话,就说一概不知。
一切办妥后,陆振国才松了一口气。
如无意外,七天后,他便能带着录取通知书远走高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