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正临窗练字,见到我来,只是淡淡地瞥了一眼,那眼神,就像在打量一件新买来的器物。
“模样倒还周正。”他放下笔,走到我面前,捏住我的下巴,左右端详,“玉薇倒是会挑人。”
我屈辱地闭上眼。
他轻笑一声,松开手,踱回书案前,重新提起笔,在一方素白的宣纸上写下两个字。
“从今往后,你就叫‘石毫’吧。”他头也不回地说道,语气随意得像是在给一只猫狗取名,“笔墨纸砚,墨毫、竹毫之后,便是石毫。甚好,甚好。”
站在他身后的沈玉薇立刻拍手称赞:“夫君真有才学!这名字雅致!”
雅致?
将一个活生生的人,比作磨墨用的石头。坚硬、粗糙、卑贱,用完即弃。这就是他们眼中的雅致。
我攥紧了藏在袖中的手,指甲深深嵌进掌心,直到刺骨的疼痛让我保持清醒。
我不能倒下,更不能像墨毫和竹毫那样,无声无息地死去。
从那天起,我成了温砚秋的通房丫鬟,石毫。
每日清晨,那碗黑色的“避子汤”会准时送到我的面前。沈玉薇会亲眼看着我喝下去。
我表现得比墨毫和竹毫更加顺从。每次都一饮而尽,然后伏地谢恩。
但我出身医药世家,这点伎俩,还瞒不过我。每次喝下后,我都会趁着去后院倒水的功夫,用一根早就藏好的羽毛探进喉咙,将那些毒药尽数呕出。胃里翻江倒海的滋味不好受,但总比把命丢了强。
沈玉薇需要一个通房来衬托她的“大度”与“受宠”,但她绝不允许温砚秋真的对我产生任何兴趣。
于是,我的日子变得格外难熬。